你生命中的一天
多风的三月,清爽的早晨,时辰尚早,然而屋子已经擦洗得干干净净。洗了两遍浆得硬挺的台布铺在白胚的松木餐桌上,早餐的杯盘碟子摆放得整整齐齐。桌中间的篮子里是一整条牛油面包,我轻手轻脚地坐下来,正打算做踏上新大陆的哥伦布时,一只靴子从床边飞向屋子的角落。虽说靴子的目标不是我,但我依然适时收拢胳膊,把眼神定定地压在盘子上。床上那一满脑袋粗硬的黄发和黄胡须中间传来怒吼声,“他妈的,这娘们怎就这么勤快!”
屋角里那位形容整洁的黄脸婆娘一脸惶恐地借着梳妆台站起身,“怎么,又要找麻烦?我到底有什么不是,上帝大人,你要赐给我这样一位好女士!”
女人肚子里的委屈没法发泄,“我是在祈祷,又不是咒你,给你祈祷。”
父亲的怒火烧得更加旺盛,“你能是在给我祈祷吗?你要是在给我祈祷,我能这么不顺心?”他转过脸对我说,“听着,儿子,你妈真是个好女人,每天祈祷我走正道,这不是让我没法出人头地吗?你妈这都是为了咱们的灵魂好,咚地一声跪下地就祈祷她唯一的儿子嘴里的奶油面包叫人抢走。”我明白这是我要适当表达不满情绪的时候了,于是转过身对着妈妈又哭又叫。
这样的闹剧持续了整个早上,就我的记忆来说每天早上都是这个样子,一个要祈祷,一个不要祈祷,但要是一个不祈祷,另外一个也得喋喋不休地唠叨为什么不祈祷。大家在餐桌边做好后,我猛往嘴里塞面包,粘乎乎的牛油涂得满脸都是。
银行正式信使的脑袋从门口探进来,“有信去邦德街!”我顾不得剩下的面包,跳起来一把抓过他手中的信件,背后我父亲喊叫了些什么,我没听清楚,推开门跑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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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厅足有东京巨蛋内部那般气势恢宏,天井直抵视线不可及的云霄,上午的阳光一气泻下,粲然生辉。价格与外观恰成正比的宽大沙发一气排开,其间神气活现地摆着赏心悦目的观叶植物。墙上挂着一幅足有我的卧室面积三倍的油画,画的是一块显然不该属于这个国家的沼泽地。艺术水准什么的谈不上,但其面积的压倒性气势和画框的阔绰却毋庸置疑。
我走到沙发边坐下,掏出随身听,帝托•蓬恩特,吵吵闹闹的拉丁音乐,实在不是我爱听的音乐,然而购买随身听时附送的磁带只能在他和纳京高之间选择,为什么给年轻人开发的商品在赠品选择上如此暮气沉沉,想不明白,去问大人们得到的回答谅必和陶冶情操有许多联系。冒着大雪去买磁带,这样风雅的事情也不是我的生活态度。
柜台处的大叔感觉到我的视线,回过身来,我无可无不可地对他笑笑,似乎不是坏人,但人生观的不地道却如同前一天晚上全班同学集体吃了豆子的课堂一样显眼。谁会在这个时候到这个冷得吓死人的地方来,还穿着一条军用卡其布裤子,连行李都只有旅行背囊而已。如果不是劫了银行来避风头的匪徒或者遭黑道追杀的警察的话,那么准定是我老妈那样的神经病。
大叔很失礼地看了我足足有三十秒,这时候该用什么表情对待,还真是伤脑筋的事情呢。我勉强露出一个微笑,同时抱着做戏作全套的信念将脑袋歪了歪,若是再用手指点着嘴边的酒窝想来拿去当中学的形象广告也问题不大,虽说对学校这东西讨厌得不得了,但对于自己穿水手服的样子我还是很有信心的。
大叔对我点头致意,说了句什么,但耳机中的女人正很有精神地一遍遍吼“撒卡•图•摩伽”,我开始后悔没有选择纳京高了。罢了罢了,我伸手摘掉耳机,顺便关掉随身听,从椅子上站起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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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向旁边一张桌子,同事珍妮的微笑让我想起不怀好意的浣熊,为了清静清静,让宿醉带来的头痛消退,我特地提早一个小时离开办公室,还专门走出办公楼来这家气味浓烈、与公司形象非常不符合的印度餐厅吃饭,却还是遇到了同事,想到要在接下来的半小时内忍耐她九十分贝的笑声,我的心情变得不能再差。
珍妮凑过来,炖蒜头和咖喱的味道直冲鼻子,“胖子,告诉你,你得小心了。”
我抬头看看,头上没有什么摇摇欲坠的石像,因此她应该不是要我小心迫在眉睫的危机——该死,和老板说话太多会染上说成语的坏习惯。
“我有麻烦?”
“没错。”鱼肉味也来了。
“能具体说说?”我兄弟该不会又捅了什么漏子吧。
“等会儿给我付帐,估计是你最后一次有这机会了。”
我有些紧张。正要坐下时,窗外忽然传来震耳欲聋的声响。我抬头望去,只见一架翼展足有二十米的黑色直升飞机正缓缓降低,飞机的形状非常险恶,机翼下伸出至少三十根口径不一的枪口炮口,但不知为何我却觉得驾驶员是好人。飞机正面对着我们的办公楼,降到三十五…三十四…三十三层的高度时停下,三十三?我们的办公室?这算是什么,梦想成真吗?
像是在回应我的思路,桔黄色、血红色、蓝色、白色的火苗从飞机的各个部位窜出,巨大的声浪将餐厅玻璃震得轰轰直响。一瞬间后三十三层只剩下了几根支柱,我能看见有人被子弹的冲力打得从另外一边飞出去。枪后是炮,各色导弹一起上阵,还有榴弹炮,甚至机尾都有火箭飞出来,三十三层上的活物恐怕没有能逃掉的。
一个男人——我的老板,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边叫边从楼上飞下来,许多着火的东西也一起倾泻而下,直奔我来,玻璃钢板纸张塑料人体统统都在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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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火中,我攀着荆棘滚进沟里,披头散发,身上四处伤痕累累,鲜血淋漓。沟里还有一群士兵,士兵中间围着两个躺在地上的男人。正午的太阳加上火焰烘烤,理当是炙热难忍,许多人略长的须发都开始卷曲,但我却感觉不到。我眼中只有陡直的桥、高高的桥拱、更高的楼层和无法接近的窗户,我想的只有必须立即行动。但爬上三层楼是不可能的。
一个满头汗浑身血的革命者跑了过来,他受了伤,肩上流着血,左边耳朵也是血肉模糊。他一见我便说:“被枪杀的女人!你复活了!”我不知该如何回答,只能举起手喊,“我的孩子!”
“对,”他的回答让我大为惊讶却又感到理所当然,“幽灵可以等。”说完,他开始攀登那桥,他用指甲抠柱石头往上爬了不一会,徒劳无功。石墙很光滑,没有裂缝没有凸突,他跌了下来。大火还在继续,我无比恐惧。我的孩子们,我看见红通通的窗口有三个金发的脑袋。革命者对天挥拳,仿佛在找什么人。我全身无力,瘫软在地,只能边亲吻滚烫的石头边呼喊道:“发发慈悲吧!”
突然,孩子们呼救的窗口旁边,另一扇窗口,大火的朱红色底幕前,出现了一个高高的人影。一个男人站在楼上,站在图书室里,烈火之中。他的身影在火焰中发黑,但满头白发却更加显眼。
爵爷,是朗特纳克侯爵,慈悲的侯爵大人。他消失片刻,不久又出现。可敬的老人搬出一把长梯,图书室里的救火梯!他抓住长梯的一端,将它搭在窗栏边沿往外滑动,一直滑到沟底。革命者站在下面,伸手接过梯子,紧紧抓住它,喊道,“共和国万岁!”
可敬的侯爵回敬道,“国王万岁!”
侯爵和革命者们一起救下了我的三个孩子,但革命者却逮捕了侯爵,我挤过去想至少对侯爵道谢,他扭过头对我说了句好像是“新什么”的话,然后就被带走了。我顾不上安顿孩子,转身抬腿追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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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才追了三步,那汉子撇了担子,转身便走。时遇残雪初晴,日色明朗,山道上滑溜溜的不好立足,再赶得去,那里赶得上。只见那汉子三两步腾挪,闪过山坡去了。我把手中朴刀往地上一掷,叫起苦来,“真真命苦!不容易下了决心,待了三日甫等得一个人来,又吃他走了!”
身旁小校忙不迭道,“教头,虽然未杀得人,这一担财帛可以也抵当。”
我却只觉肚里苦水直往上翻,想我原也是朝廷中人,如何沦落到剪径强盗境界。按捺心思,我缓道:“担子你先挑了上山去,我再等一等。”
小校先把挑了担儿出林去,只见山坡下大汉又转了回来。
我正是血气上冲,见状喜道:“天赐其便!”
那人挺着朴刀,声发如雷,“泼贼!将洒家行李那里去!”飞也似踊跃来。
我见这人手势沉稳,脚步健壮,心知也是江湖好汉,发一声喊,“来得好!”也展开脚下工夫迎上去。
一往一来,斗到三十来合,不分胜败,我心下暗惊,当初京城中能吃我十合之将也不过寥寥,怎的才入江湖便遇到这等好汉。若平日里,定起结交之心,然正拿性命死斗当口,却是只得硬了心肠。
又斗了二三十招,身上寒意尽去,两人斗到酣畅处,都已去了敌意。那大汉瞅个空子,向后一步跳出战圈,把刀往地上一插,拱手叫道,“哥哥且停一停!”
我也收了招式,一拱手道,“兄弟好武艺。”那汉子大笑道,“林教头才是以一挡百的好汉。”
我惊道,“哥哥如何知我贱名?”
汉子道,“追了你一路,怎的不知。你过去名唤小杰瑞,也曾有不开眼的娘给你起名叫小雪,有个八条腿的给你做弟兄,还生养过三个粉雕玉琢的孩子,没想到居然做起打家劫舍的勾当,你走得倒快,每次都险险给你走掉,没料到却来劫我。”
我心下正一阵迷糊,想起些事情却又琢磨不真切,忽听见背后山高处有人叫道:“两位好汉,且听我说一句。”一回头见大头领王伦同一班手下正笑吟吟看我,再回头面前汉子已没了踪影,白茫茫一片大地正是薄云方散好夕阳,低头处脚下却是实沉沉的木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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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勉强抬头,背上的罗锅让我如承重负,压得我总是不大情愿地盯着地,我用一只好眼怔怔地望着来人,何等受上帝祝福的组合。毛色黯淡臭气熏天的驴子背上驮了位盔甲整齐的老骑士,那盔甲本已瘦得如同我家乡做香肠的模子,穿在老骑士身上却还晃晃荡荡地空出好大一层。骑士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眼圈也黑了一个,鼻子底下还挂了根半干的血鼻涕。牵着驴子的矮胖子则完全是另外一码子事情,骑士虽然外貌古怪,但至少还保有起码的尊严,而矮胖子却把上帝所能想象所有关于猥琐这词语的所有解释全部容纳在一个肉体之中。满脸的肥肉明灿灿地闪着油光,衣领、头发、帽子、嘴唇,甚至牙齿上都渗着黄兮兮的油水,接触灰尘比较多的地方早已变成了湿乎乎的灰黑色。他身上累累赘赘地套了好多层衣服,能看得出有些衣服也曾经在好人家的柜橱中挂过,但穿在他身上不但没让他有一星半点的富贵气,反而更加衬托出这个人的低俗可鄙。
胖子低头打量打量自己,苦笑着说道,“你倒是给我一个好相貌!”
我听着他的话,仿佛在听天书,虽然我猜他大概是认识我,或者这话是什么稀奇古怪地方的问候语,据说在南部加泰罗尼亚山区人们见面得互相要亲嘴唇,还好他只是说说怪话。
我回答道,“谁认识你们这些挨了棍子的贼厮。”
“你怎么知道我们挨了棍棒?”
问住我了,我今天没出过门,也没听早上送肉的摩尔人说起挨打什么的趣闻,我为什么知道他们是挨了棍棒,而不是毛驴失足把他们从山上甩下去?
等等,我还知道他们的名字,我甚至知道这条毛驴的右腿被石块砸过,没有大碍,三天后的早晨会彻底痊愈。
矮胖子继续说,“看来你记起些什么了。在你转换场景前赶快说两句,你得醒来了,再不醒来你就要永远昏迷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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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举起手里的枪。“你是什么人?”
对面的人——虽然我立刻就知道了他的身份,还在一瞬间知道了我正在火星的一家小旅馆中,过去的四十八小时间我从一个建筑工人变成了特工,过去的大段记忆是被植入的,我以前的人格不是好人,我的老婆其实是我多年好友兼竞争对手的老婆——睡了她我很高兴,这女人正在镜子后面看我,面前的男人是个心理学家,是我过去的同僚现在的敌人派来说服我的,14秒之后我会由于他面颊上的一滴冷汗开枪崩了他。
为什么我知道一切,目光所及范围内无论见到什么我都会立刻想起它的来龙去脉,说想起其实不尽确然,应该说是我脑中立刻有了印象:闹钟产自地球,除了电池,闹钟一共179个组件,里面有55个是各种金属制造,镍合金的旋钮的原料来自日本,矿石是中国出口的,出品矿石的矿脉形成于两千九百万年之前,镍来自行星形成时吸纳的一颗小行星,小行星的构成材料在三十亿年前从比邻星中喷发出来,比邻星是距离太阳最近的行星,银河系中这样的行星有七百二十二亿九千万颗,银河系这样大小的星系宇宙中有三百二十亿个,宇宙曾经构造二十五次,还要构造三十三次,因为它所在的弦的寿命还能支持这么久,这样的弦的数量和宇宙的原子数是一个量级……
为什么我知道一切,男人说,因为这个世界只存在于你的脑子中,我也是你想象的组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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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左脚从恒河中迈出,水滴入亚马逊河,再落脚时是天鹅座阿尔发星的水银湖,我抬起手,遮蔽了刚刚爆发的超新星,地球幸免于难,瓢虫一样的生物称我为神。我闭上眼,黑暗,我睁开眼,黑暗,于是我想,要有光。
就有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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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死了,”医生放下手中的电击器,“记录死亡时间。”
他转过头对护士说,“看到没有,刚才的脑电波显示,乱哄哄地都超出了频谱范围。人临死时都是这样,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
“也许是他生活过的整个世界。”护士回答。